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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税关于2016年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的通知

时间:2016-04-19    点击: 次    来源:www.taxinfo.cn    作者:深圳禾兑网 - 小 + 大

尊敬的纳税人:

       为保障营改增全面试点工作顺利推行,确保纳税人正常办理申报纳税,我局决定将2016年4月份申报期的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季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财务会计报表的申报纳税期限延至2016年4月22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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