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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外贸企业备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指引

时间:2014-03-17    点击: 次    来源:www.taxinfo.cn    作者:深圳禾兑网 - 小 + 大

    根据出口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对201311日至1231日期间出口的退税单证,企业必须于20144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结束前进行申报。对单证齐全但无相关电子信息的,企业须于418日前向我局进行无相关电子信息单证的申报备案。以下是对企业使用申报系统进行无电子信息申报的操作指引:企业使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14.0版)“基础数据采集—出口信息情况申报录入—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录入”模块录入已取得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然后通过申报系统“退税正式申报—生成信息申报数据”模块生成申报电子数据(U盘)向分局提交备案数据,同时打印该“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请表”(一式两份,企业经办人、财务负责,企业负责人签名,盖企业印章)。其中操作图示如下:

step1、进入系统

step2、录入“出口无电子信息”

step3、生成无电子相关信息申报数据

step4、打印无相关电子数据申报表

step5、如何撤销无电子相关数据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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