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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税关于落实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时间:2015-09-30    点击: 次    来源:www.taxinfo.cn    作者:深圳禾兑网 - 小 + 大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5﹞104号)规定,对纳税人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庆假期安排人员值班开设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

       为了保证减税政策的贯彻落实,方便纳税人前来办税及咨询,10月1日至10月7日“十一”长假期间,我局车购税分局八卦岭办税服务厅安排窗口业务人员进行值班,正常开展车购税征收业务。

       二、车购税网上申报系统暂不支持减税车辆的纳税申报

       此次政策发布时间太紧,我局开发的车购税网上申报系统等外围系统的升级改造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车购税网上申报系统暂不支持减税车辆的纳税申报。对于这部分车辆,纳税人可继续通过二维码现场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缴税。

       特此通告。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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